6月13日,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国务院令,公布《公平竞争审查条例》,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。《条例》共5章27条,其中提到,起草政策措施,不得含有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市场准入和退出、限制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、不当影响生产经营成本和影响生产经营行为的内容。政策措施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、限制竞争效果证券股票公司,但符合维护国家安全、实现社会公共利益等规定情形,且没有对公平竞争影响更小的替代方案,并能够确定合理的实施期限或者终止条件的,可以出台。
6月13日,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国务院令,公布《公平竞争审查条例》,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。《条例》共5章27条,其中提到,起草政策措施,不得含有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市场准入和退出、限制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、不当影响生产经营成本和影响生产经营行为的内容。政策措施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、限制竞争效果证券股票公司,但符合维护国家安全、实现社会公共利益等规定情形,且没有对公平竞争影响更小的替代方案,并能够确定合理的实施期限或者终止条件的,可以出台。